教务处通知〔2013〕 049号
各院(系):
2013届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已进入后期工作阶段,为确保毕业设计(论文)质量,各院(系)要严格按照《上海交通大学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的若干规定》的要求,认真做好201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的后期论文评阅、答辩成绩评定、优异学士学位论文选拔和资料归档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
时间安排
1.为确保本科毕业学生离校工作的顺利进行,各院(系)应于6月21日前完成201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工作;6月26日之前完成答辩记录及答辩成绩网上录入工作,并将不及格学生名单及时上报教务处注册与学务中心(6月24日之前提交);6月27日之前完成院(系)成绩总评审查及发布工作,并将成绩为B-(含B-)以下的推荐免试生(含直博生)及时上报教务处注册与学务中心。
2.2013届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原则上应安排在6月17日-6月21日内进行,不得提前。
二、
严把论文质量关
1.答辩之前,学生的毕业设计(论文)草稿在网上提交给指导老师审阅。草稿审阅通过后,学生再提交论文定稿,由指导教师进行评定成绩,指导教师必须在学生答辩前三天完成评分。
2.评阅教师在学生答辩前三天之内到网上进行评审并评分。
3.答辩小组成员可提前三天到网上查阅相关学生的毕业设计(论文)定稿。
4.在校外做毕业设计(论文)的学生跟随校内指导教师所属院(系)答辩,答辩之前由校内指导教师审查相关材料,评阅教师评审通过之后方能参加答辩。
5.学生必须按照《上海交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撰写规范》要求撰写和装订论文,统一格式、统一封面、统一装订顺序(毕业论文交学校印刷厂统一装订,由印刷厂提供统一封面,请提前一天将论文打印稿交至印刷厂)。教务处网站提供《毕业论文模版》(包括WORD中文版、英文版和latex中文版),供学生下载参考、使用。院(系)要认真审查论文的装订顺序、撰写格式(如目录、摘要、正文和参考文献等)及签名情况。
三、
严格成绩评定
1.院(系)应成立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委员会,由主管教学院长(系主任)或学术水平较高的教师担任主任。各专业可相应成立答辩小组。每一答辩小组成员3-5人,同时配备1名答辩秘书,做好答辩记录。答辩前,答辩委员会应制定统一的答辩要求和评分标准,各答辩小组务必认真执行。
2.答辩前,答辩小组应检查学生答辩资料是否齐全(含毕业论文、开题报告、中期检查报告等)。凡资料不全者,不允许答辩。
否则,取消答辩小组答辩评审资格。
3.毕业设计(论文)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分、评阅教师评分和答辩小组评分三部分按比例构成。具体比例及评分规则由院(系)根据自身专业特点制定,由教学院长在毕业设计管理系统中进行设置。
4.毕业设计(论文)成绩 A级(含A-)要从严掌握,比例不超过20%;B级以上(含B-)原则上不超过80%。超过80%的院(系)需在向学校提交的工作总结报告中予以说明,理由充分。
四、
杜绝学术不端行为
为落实《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学业诚信手册》,加强学术诚信教育,端正学术风气,杜绝毕业设计(论文)可能出现的抄袭、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,提升毕业设计(论文)质量,学校将对2013届本科毕业论文采用论文防抄袭系统(中国知网)进行查重检测。
学生可以登入毕业设计(论文)管理系统自查一次,自己评估查重报告。建议学生在提交论文草稿前进行自查并把查重报告提供给指导教师,请指导教师进行把关。
学生在毕业设计(论文)管理系统提交论文定稿时,系统将自动进行查重,查重报告将只提供给导师、评阅教师、答辩小组和相关管理人员查阅,供相关人员质量把关及评分参考。
各院(系)可根据专业自身特点规定查重比例限制,坚决杜绝弄虚作假、抄袭剽窃及论文买卖等一切有违学术道德的行为。
五、
开展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检查和论文质量抽查
学校将继续组织专家对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情况进行现场检查,请各院(系)至少提前一周在网上管理答辩小组并进行分组安排,同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。
7月上旬,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毕业设计(论文)进行抽检。本次论文抽检,主要是针对各院(系)各专业成绩靠后的20%的毕业论文以及查重比例过高的毕业论文,从网上直接抽取一部分进行审查。重点审查在答辩评审过程中未严格把关,致使不合格论文通过答辩评审的情况。
教务处将根据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检查和论文抽查等情况,形成总结报告,通报检查结果。
六、
遴选“上海交通大学优异学士学位论文”
学校于2012年举办了首届“上海交通大学优异学士学位论文(TOP
1%)”评选活动,很好地调动了广大师生的积极性,提升了我校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质量,取得了良好的效果。今年将继续开展2013届“上海交通大学优异学士学位论文(TOP
1%)”评选活动,并将于6月26日组织全校性的答辩评审工作,具体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。
七、
规范毕业设计(论文)资料归档工作
毕业设计(论文)归档资料包括所有学生的毕业设计(论文)、开题报告、中期检查报告、评语、答辩提问录等资料,以及院(系)的毕业设计(论文)管理规定、教学大纲、选题汇总表、上海交通大学毕业设计(论文)信息统计表、工作总结等教学管理记录材料。
八、
各时间节点要求
1.
在学生答辩前一周在网上完成答辩小组录入及学生和答辩人员分组。
2.
指导教师在答辩前三天完成学生论文定稿审核和评分(学生至少在答辩前三天提交论文定稿)。
3.
6月17日-6月21日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时间。
4.
6月21日前所有院(系)完成毕业设计答辩工作,并向学校推荐优异学士学位论文候选名单。
5.
6月24日向教务处注册与学务中心上报不及格学生名单。
6.
6月26日学校开展优异学士学位论文答辩评审工作。
7.
6月27日17:00前完成毕业设计(论文)成绩发布,包括答辩记录及答辩成绩录入,专业负责人在网上完成相关专业成绩总评审查,教学院长在网上完成院(系)成绩总评审查并进行发布。同时向教务处注册与学务中心上报成绩为B-(含B-)以下的推荐免试生(含直博生)名单。
8.
6月27日18:00学校开始进行毕设成绩导入学生成绩大表工作。
9.
7月5日前教学秘书在网上认真填写《院(系)工作总结》,并由教学院长填写审核意见。
学校从2013届本科生开始采用毕业设计(论文)管理系统进行全过程管理。一旦哪个环节发生延误,将影响后续环节的顺利进行,最终将导致毕业设计(论文)成绩不能按时进入成绩大表从而影响学生正常毕业。请学生、指导教师、教学秘书、专业负责人、教学院长等根据各环节时间节点要求,积极配合提交材料或进行相关操作。
九、
其它
未选课学生的毕业设计(论文)成绩将不能进入成绩大表。请未在教学信息服务网(http://electsys.sjtu.edu.cn/)选《毕业设计(论文)》课程的学生于6月14日前以书面形式申请,经院系教务办同意交至新行政楼B112。补选申请书中须写明个人信息与毕业设计课号。另外结业或重修的学生须同时进行重修费缴纳。
相关表格下载:http://bysj.jwc.sjtu.edu.cn/→“表格下载”
联 系 人:吴益锋
联系电话:34206429—8002
电子信箱:wyf@sjtu.edu.cn
联系地址:新行政楼B325室
教 务 处 2013年5月16日